《陈三两爬堂》的遐想

类似《陈三两爬堂》的故事,至今仍在上演的,更具讽刺意味的是,爬堂的并非是“烟花妓女”,而是被屈打成招的黄花姑娘。

最近几年公安部门不止一次地被爆出“处女嫖娼案”,即无辜女青年被指认为卖淫女的恶性案件。李凤鸣“吓唬吓唬”陈三两,无非是贪图“纹银二百两”。我们少数的公安干警,暴打之下,图的也是那笔罚金与指标。

李凤鸣:“大胆!再若强嘴巧辩,提防严刑拷你!”
江苏盐城法制办的郭主任:“我们的公安干警素质是高的,刑讯逼供是高压线,他们不可能去碰高压线的。”

李凤鸣:“公堂之上现有人契,人契上面谢得明白。有凭有据,怎说老爷我不公……待我与它盖印!”
江苏盐城法制办的郭主任:“处女不一定就不能卖淫,她就不能让嫖客口淫、手淫吗?这也是卖淫啊。”

李凤鸣:“拶了起来!”
受害人金磊的父亲金国瑞:“磊说,周彦才打了她30多个耳光,还用鞋踢她脚后跟。”

这种刑讯逼供,古来有之,而且进化的越来越高级,越来越动它不得。李凤鸣的年代,动刑还是法律允许的,但就这样,还是把按院大人陈奎给气着了:“听一言来怒气生,赃官竟敢用非刑!升堂我把狗官审……”于是李凤鸣落了“发往边外去充军”,赃银自然也充公了。而如今呢?法律不允许,或者说是所谓的“高压线”,结果逼供的后果,就是个74.66元的赔偿金。这还是在大众关注、媒体聚焦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我们不但没有从人治社会过渡到法治社会,而且似乎越走越回去了。执法的人,水平与觉悟依然停留在封建社会,那只能用一个更加完整的制度,才能制约这些个“贪图银两害黎民”的酷吏们。

报道中一普通市民的看法是,受害人“还是幸运的,因为她是处女,还有机会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果她不是处女,她还能够发出自己的声音吗?她还能得到同情与关注吗?”是啊,这话说到了点子上。正如陈三两一样,如果她没有个做按院的义弟,她还有什么资本在堂上和那位“堂堂五品知州”讨价还价?亦或是,如果这位逼供的老爷不是她兄弟李凤鸣,她又是否能熬到陈奎的到来呢?戏,创造了这么一个环境,让报应昭彰。但是现实呢?无语……

《陈三两爬堂》李世济饰陈三两、闵兆华饰李凤鸣
《陈三两爬堂》李世济饰陈三两、闵兆华饰李凤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