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往年都不太关注“某某·某某某杯”的“我最喜爱的春节联欢晚会节目评选”活动。
之前说了,今年姜昆的节目好歹有相声样了,是一个值得鼓励的事情。所以今次特别关注了一下这个评选活动,没想到网络投票方面,相声类排在第一和第二的分别是冯巩和贾玲的作品。
冯巩这些年的节目,都叫做“相声剧”,可是一看之下,不就是小品么?大约冯巩自觉着以小品的名义参加演出肯定排不上号儿,所以挂着“相声”的羊头,混在相声中,以有更大的把握拿第一。这不,今年又第一了不是。
至于贾玲的作品,连着两年,表演的部分比说的部分要大得多,也算是相声么?顺便说一下:小豆子一贯不看好女的说相声。
所幸,最终的评选结果,姜昆的作品挤到了相声类的第二;而所谓的“相声剧”,却到底还是第一了
现在,不像京剧的京剧、不像相声的相声,以及其他还打着传统艺术名头的艺术形式,常见于舞台之上。假冒商品有消协管,冒名顶替的伪京剧、伪相声,谁来管呢?
快开两会了,应该提个案,国家出面给京剧啦、相声啦什么的订一个国家标准,所有符合若干条件的艺术形式,才能称为“京剧”、“相声”;否则,哪怕台上的是原京剧、相声演员,也不能让他们打着这种艺术形式的旗号蒙人、误人。你们愿意发展新的艺术形式,请便,比如叫做“普通话歌剧”,或者“二人脱口秀”什么的,都可以。我们不是否认一切创新,但是创新的前提是要符合该艺术形式的艺术规律和特点,这也就是为什么建国初期的新编京剧、新相声都还像那么回事儿——因为人家的编排者正经按照艺术规律和特点办事儿;而一旦偏离了艺术规律和特点,即相应的标准,它看起来就很奇怪,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
在我们这个连馒头都可以订出国家标准的社会,给京剧和相声订国标,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