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戏谈戏坛子聊起了《打渔杀家》的剧名问题,说几句吧。
很久以前看周桓的一篇《戏词中的错讹应该纠正》,提到过这个问题,当时在中国京剧论坛那边写过东西反驳过。那时是抓住周先生论点的推理性错误反驳的,没有具体分析过“打渔”及“打鱼”。现在详细说说吧。
首先,无论是解放前的老剧本,还是解放后“戏改”后的剧本,该剧剧名都是“打渔”,而非“打鱼”。而戏文中无论萧桂英所唱“父女打鱼作生涯”还是萧恩所唱“父女打鱼在江下”,都是用的“打鱼”,由此可见,“打鱼”是“打鱼”,“打渔”是“打渔”,“打渔”不是“打鱼”的讹误。
其次,戏开始时候父女打鱼的场次,只是全剧一个铺垫,引出后来的故事。如同《打侄上坟》里张公道到陈员外家领粮,也只是一个铺垫,并不是全剧的主要场次。后面教师爷带着家丁来萧恩家打仗及以后发生的事情才是全剧的关键所在。
再者,不能因为“打鱼”也“讲得通”就也那么解释。凡事须求个正解。比如“虎门销烟”,不能因为说林则徐销禁鸦片的时候弄得虎门烟雾弥漫,就说“虎门硝烟”也说得过去,那才是讹传了。
《京剧丛刊》中《打渔杀家》的剧本经过戏曲研究院整理,并“得到周信芳、马连良、谭富英等先生的同意”;初三《语文》课本中节选的《打渔杀家》剧本,是教学材料。这些文字资料在用字上是经过推敲且不能马虎的。我们不能因为错误的说法“用的人也挺多”的,就默许它。相反,应该见到了就纠,避免更大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