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老军又转来了一张与京剧有关的旅游照片:
二十年前开封建了一包公祠,其中一间展列包拯的事件,主要的塑像竟然是铡陈世美!
听沈金波的陈世美,其中“闯宫”一场唱的很有感情。陈世美大约是反面角色中让小豆子恨不起来的那一类人。
封建社会并不是法制社会,法的宽严是官员们可以掌握的。我们看到王延龄、包拯费尽口舌规劝陈世美,可以说,陈世美一句话说“我认她啦”,包拯的“凭据在公堂”就没用了,什么“欺君王、瞒皇上,悔婚男儿招东床”等等罪名也就全没了;皇上若怪,有王丞相那头儿“拚着前程不要”来“担待担待”。所以要不是陈世美钻死牛角尖,包拯还果是铁面无私执法如山吗?未必。
比起罪名可大可小的陈世美来说,作为“清官”的包公似乎比陈世美还要可怕。清官与贪官本质上的区别在于,贪官看重的是利,而清官看重的是名,名声对于清官来说太重要了。因此当包公听到秦香莲抱怨“人言包相是铁面,却原来官官相护有牵连”时,身子一震。是啊,三百两银子拿出去就把这“铁面”的招牌给砸了。于是立时把秦香莲招回来,不顾一切说什么也把陈驸马给铡了。
一出《铡美案》终了,小豆子并未替最后的胜方感到多么高兴,也并未感到法律正义得到了伸张,倒是替陈世美轻叹一声(看看上面的塑像,陈世美的形象如英勇就义一般)。法律的伸缩性与清官的人治,可能让《铡美案》的编剧都不知该如何继续下去,我们看到的也就是这么一出在包拯高喊“开铡!”中谢幕的京剧。
陈世美在他派出韩琪以后,罪名就不是可大可小了,而是“杀妻灭子禽兽一般”了。编剧为什么让陈世美最后死掉,不是因为欺君,而是他做出了伦理道德不容的事——他要取替他堂前尽孝3年的糟糠之妻的性命。用现代的话说,不让他死掉,不足以平民愤。
京剧不是普法宣传片,他只有一个很原始的目的,就是让观者出气。据说马连良解放后在香港演《清风亭》,按照戏改的要求剔除迷信不带亟子,观众气的把鞋往台上扔。为什么?还不是因为实在太气人。如果按照法律的观点,张继保不赡养他的养父母,大约只能算是民事案件。强制他每月支付一定数量的赡养费就完了,绝对够不上死罪。但按中国人的老观念——生母不如养母恩——不让雷劈死他观众不答应啊
一出《铡美案》终了,小豆子并未替最后的胜方感到多么高兴,那是因为这戏里没有最后的胜利一方。秦香莲在后来对取其丈夫性命的要求变得越来越坚决,而促成这种转变的,是国太和皇姑不断给他施加的压力。在别的地方戏里,有秦香莲跟皇姑论大小的情节。因为她觉得自己有这个资格。不想皇姑到要打她,国太还霸道的抢他唯一的依靠——冬哥春妹,她实在是越来越委屈。她心里气不顺,所以不肯接受老包的调解,才喊出了:从今后我屈死也不喊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