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国士

《法门寺》是个大圆满的结局,不是太反面的角色(感觉这戏好像没有正面角色似的)都落了个好下场。不过,有一个人的结局被忽略掉了:宋国士。

宋国士最后一次露面是和赵廉吵了一架,而后扬言“上告去了”。至于上告什么结果,是否真的去上告了,这在戏里没有任何交待。

宋国士在与赵廉理论的时候,抛出一句话来,很让人震惊:“这尸乃是我的儿子,名叫宋兴儿,在刘公道家中,以为雇工人氏,不想被这老狗,打死在硃砂井内,告在你这赃官台前,你这赃官,放着人命案子不纠,反说我儿盗物逃走,罚了我十两赃银。如今还我的儿子银两便罢,如若不然,拚着我这条老性命不要,我就与你拼了!”

现在有人演到此,只保留了“还我的儿子便罢”,而把“银子”去掉。可这出戏在以前,是只有“还银子”而没有“还儿子”的。这个变化,足以反映社会道德观的变化:从指要钱不要人,到人财两要,再到只要人不要钱。

宋国士居然都不考虑让刘公道为自己的儿子偿命,而是只要还他那罚款就可以了。一般小老百姓受气怕捅娄子的心态,就这么勾画出来了。这个形象和他阻止女儿宋巧姣上告是一致的:一切都是以大事化小的原则处理;好容易有理了,提出的要求也不敢太高。所以,小豆子相信,虽然宋国士喊出了“上告”的口号,但以他的性格,是很难做到的。这也是为什么我国的老百姓总在被压迫得实在受不了的时候才揭竿起义,因为他们的脾气是相当好的,是很容易满足的。

据豆伯说,以前北京团有过马、谭、张、裘合演此剧的时候,谭富英去的是宋国士,这可是比《四进士》里毛朋的戏份儿还少的角色,不知道谭老板演来,在何处会出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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